依「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實施特殊優秀人才彈性薪資作業要點」,111學年度彈性薪資補助經費執行期間為111年8月1日至112年7月31日,獲補助學校應於執行期間屆滿後2個月內,將補助經費收支結算表、經費執行情形報告表及績效報告表函報本部辦理核結。
請各校於111年9月28日(星期五)前函報本部補助經費收支結算表、執行情形報告表及績效報告表(如附檔)各1份辦理核結,並將補助經費收支結算表及執行情形報告表核章掃描檔,以電子郵件寄送至本部彈性薪資專案辦公室(flexwage@nc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