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國會議員Fell訪台對談再生能源 研發長周麗芳組研究團隊
2010-04-17 00:00:00

 

研發長周麗芳向Fell議員說明政大再生能源財經議題的研究潛力。照片提供:研發處。

研發長周麗芳向Fell議員說明政大再生能源財經議題的研究潛力。照片提供:研發處。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4月16日邀請德國國會議員Hans-Josef Fell來台,並邀請政務委員梁啟源、政大財政學系教授兼研發長周麗芳、工研院副院長曲新生、德國在台協會Ory處長及國內產官學界專家,針對「德國再生能源獎勵誘因機制與溫室氣體排放減量」雙向座談,由署長沈世宏主持。

德國再生能源法自2000年推動以來,到2009年再生能源發電佔德國總電力消費達16.1%,已大幅超過原訂2010年12.5%的目標值,預計至2020年再生能源發電將達30%以上,至2050年再生能源發電將達80%。德國再生能源法基本精神如今廣泛地被世界各國引用與學習,Fell議員正是德國再生能源法案起草人與催生者,Fell議員也致力於歐盟再生能源法治架構的建置。

研發長周麗芳近年來相當關注再生能源及環保資源財經議題,同時擔任經濟部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審定會委員及環保署資源回收費率審議委員會委員。此次應邀與談,周麗芳向Fell議員說明我國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規劃及執行情形、計價機制及配套措施,也進一步報告政大在再生能源財經議題的研究潛力。

Fell議員肯定我國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已上路,藉由再生能源電能躉購機制,可創造經濟誘因,促進再生能源發展。而再生能源的開發與利用,能對抗全球暖化、經濟衰退、避免石油爭戰,進而創造就業機會,促進經濟成長。

Fell議員也建言,再生能源躉購價格必須合理,能平衡成本,須避免暴利。另外,躉購電價的期間長短,也須考量廠商風險成本,讓廠商有足夠時間進行營運調整。系統成本的攤提,不應造成公共財政負擔,並可由政府協助國內廠商技術創新,提升國際競爭能力,但不宜對外國廠商設置不平等進入限制。

沈署長表示,我國未來發展再生能源,亟需學習先進國家經驗,德國的發展與機制尤為重要。他也期盼周研發長能率先籌組專家研究團隊,並力邀Fell議員等顧問,針對再生能源饋網電價機制、躉購費率定價、成本計費方式、合理報酬利潤、費率調整機制等議題跨國合作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