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全球暖化衝擊 周麗芳籌組綠色能源財經研究中心
2012-04-05 07:32:41

 

周麗芳教授於兩岸能源論壇發表論文,強調以綠色新政因應環境挑戰。照片提供:綠色能源財經研究中心。
周麗芳教授於兩岸能源論壇發表論文,強調以綠色新政因應環境挑戰。照片提供:綠色能源財經研究中心。

 

財政學系周麗芳教授結合跨校院系所專家,於社科院籌組成立「綠色能源財經研究中心」,致力綠色能源及低碳社會的財經政策、制度、法規相關議題前瞻研究,以期建構綠色能源的產官學研交流平台,促進國際暨兩岸發展經驗及研究成果交流。

全球暖化與氣候變遷為21世紀全球所面臨重大課題,我國目前雖非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締約國,但基於氣候保護、能源安全、經濟效益,實有必要以前瞻思維、全球觀點、在地特色,落實自願減碳行動,共建低碳社會。

交通部日前召開「兩岸綠色運輸、觀光與能源的機會和挑戰論壇」,周麗芳應邀發表再生能源饋網電價機制與低碳社會,與兩岸學術社群進行對話溝通。周麗芳強調,根據聯合國氣候變化政府間專家委員會(IPCC)指出,全球過去百年來 平均氣溫上升0.74℃,若不採取因應措施,在各種情境模擬下,於本世紀末全球氣溫將平均增加1.8至4.0℃,海平面將平均上升18至59公分,全球暖化問題必須嚴肅面對。

另我國進口能源已逾總能源供應量的99.3%,屬高度能源依賴國家,惟囿於傳統化石能源的資源稀少性,未來原油、煤、天然氣等初級能源價格將持續攀升,對國內家計與生產部門勢必帶來嚴重衝擊,值得預先規劃因應。

現階段各國紛紛開發無碳的再生能源,藉由再生能源的促進與推廣,逐漸取代傳統化石能源的使用,達成減碳目標,期能緩和地表氣溫快速上升的變遷趨勢。另一方面,由於再生能源生生不息,可增加能源供給,減少對傳統能源的依賴。再生能源主要係指太陽能、風力、水力、生質能、地熱能、海洋能等能源。根據OECD推估,全球再生能源占總電能生產比率將由2006年的18%,上升至2015年的20%、2030年的23%。

周麗芳就國際經驗分析,歐盟已有20個會員國以再生能源饋網電價機制(Feed-in Tariff, FIT)做為主要再生能源促進工具。其中又以德國堪稱典範,德國再生能源法自2000年推動以來,執行相當成功,2009年再生能源發電佔德國總電力消費已達16.1%,已大幅超過原訂2010年12.5%的目標值,預計至2020年再生能源發電將達30%以上,至2050年再生能源發電將達80%。德國再生能源法基本精神如今廣泛地被世界各國所引用與學習,包括我國。我國「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已於2009年正式上路,邁向能源發展新里程。

周麗芳強調,再生能源饋網電價機制可創造經濟誘因,促進再生能源發展。惟再生能源躉購價格必須合理,需彌平成本,又避免暴利。而躉購電價的期間長短,應考量廠商風險成本,維持彈性營運調整。另系統成本的攤提,宜自給自足支應,不宜對公共財政帶來負擔。執行層面則需簡化行政程序,降低官僚障礙。至於財稅誘因則是再生能源饋網電價機制的配套措施,亦需妥為規劃與因應。

有關綠色能源財經研究中心近期另一個研究重心在於碳排放交易市場。周麗芳說明,於2009年的全國能源會議、溫室氣體減量法,均將排放交易制度列為台灣邁向低碳經濟社會的重要政策工具。我國更於今年正式回應「哥本哈根協議」,承諾2020年至少減排30%以上(相對於BAU),其中碳權經營管理已成為「國家適當減緩行動」(NAMAs)的重要配套措施。爰此,國內有減量配額責任的排放源,勢必面對嚴峻減碳成本衝擊,排放源除優先於台灣境內執行減碳及抵換專案外,應優先規劃如何藉由公私協力方式,考量成本有效性,連結國際社群,參與碳市場及排放交易運作,並由政府協助國內排放源尋求境外碳權,兼顧環保效益、經濟效率與社會正義三構面,達成溫室氣體減排目標。周麗芳邀請校內師生一起參與團隊合作,將專業知識回饋社會,攜手共建低碳家園。

 

交通部部長毛治國於兩岸論壇中,闡述我國綠色運輸、觀光與能源的機會和挑戰。照片提供:綠色能源財經研究中心。
交通部部長毛治國於兩岸論壇中,闡述我國綠色運輸、觀光與能源的機會和挑戰。照片提供:綠色能源財經研究中心。

政大社科院綠色能源財經研究中心周麗芳教授(右三)、陳香梅副教授(左三)、林良楓副教授(左一)與環保署蕭慧娟執行秘書(右二)、開南大學黃宗煌院長(左二)、清華大學范建德教授(右一)就綠色能源議題進行深度討論。照片提供:綠色能源財經研究中心。

政大社科院綠色能源財經研究中心周麗芳教授(右三)、陳香梅副教授(左三)、林良楓副教授(左一)與環保署蕭慧娟執行秘書(右二)、開南大學黃宗煌院長(左二)、清華大學范建德教授(右一)就綠色能源議題進行深度討論。照片提供:綠色能源財經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