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低碳環保金銀島 周麗芳走入社會開講
2012-03-05 13:27:22

綠色能源財經研究中心主任周麗芳參與環保署研討會,倡議打造低碳環保金銀島。照片提供:綠色能源財經研究中心。
綠色能源財經研究中心主任周麗芳參與環保署研討會,倡議打造低碳環保金銀島。照片提供:綠色能源財經研究中心。

 

研擬可行環保政策,行政院環境保護署23日召開研討會,邀請綠色能源財經研究中心主任周麗芳分享「應回收廢容器加強回收策略之精進方向」,她建議,應該根據不同材質規劃不同機制,以提高回收率。

周麗芳表示,地球資源有限,如何有效利用,強化回收再生,減少碳足跡與碳排放,是當前各國關心課題。目前國人已經具備不同材質分類處理觀念,不過廢容器回收部份還有待加強,如何導入回收誘因,建置自發性回收機制,刻不容緩。

她解釋,廢容器回收可分減量(Reducing)、再利用(Reusing)與回收(Recycling)三階段。我國自2005年起實施垃圾強制分類後,資源回收率已經大幅提高。但目前包括一次用外帶飲料杯、鋁箔包及提神胺基酸飲料的有色玻璃,還是經常被隨意棄置,必須輔以政策工具,改善回收成效。

周麗芳分析,思考廢容器回收政策工具時,可歸類為命令管制、教育宣導及經濟誘因三種管道。像是PVC材質等廢塑膠容器,經常採取命令管制方式限用;保麗龍、紙製免洗餐具和生質塑膠等,則多藉由教育宣導鼓勵減量和回收。

至於市場經濟政策工具中,最常採行押瓶費、回收獎勵金及差別費率徵收等方式運作。其中押瓶費可適用於廢玻璃容器及廢塑膠容器,回收獎勵金可用於飲料杯,廢鋁箔包及廢紙容器等則適合徵收差別費率。

周麗芳進一步說明配套措施,「押瓶費」指的是消費者先付費,待回收還瓶時才退費,因此費率訂定須考量容器製造成本,並應規劃退瓶點網絡與退瓶儲存空間。「回收獎勵金」是業者須支付的費用,須考量容器製造成本及行政稽核認證成本訂定費率。

當某類廢棄容器屬於全國各區域普遍現象時,周麗芳建議採行回收獎勵金,從源頭減量。此外,不適合採用押瓶費或回收獎勵金的容器材質,就可考慮污染者付費原則,實施差別費率徵收,以吸納較高的回收成本。

活用各種經濟手段,可以力促全民重視環保,周麗芳舉例,像今年5月開始實施「一次用外帶飲料杯源頭減量及回收獎勵金實施方式」,各廠商配合提供飲料杯回收、自備環保杯折價或集點優惠下,民眾行為已經逐漸改變,估計消費者自備飲料杯比例已經提高至4.4%,每日減少約18萬個飲料杯使用量。

周麗芳強調,珍愛地球為全民的責任,每個人的一小步,將匯聚為社會的一大步。她也期待校園場域更該率先響應,進而帶動周邊社群,並持續透過學者與業者、環保組織和民眾對話,提出更多具體政策,將回收廢棄物轉變為綠金,打造台灣成為低碳金銀島。

 

綠色能源財經研究中心主任周麗芳參與環保署研討會,積極與相關產官學界對話。照片提供:綠色能源財經研究中心。
綠色能源財經研究中心主任周麗芳參與環保署研討會,積極與相關產官學界對話。照片提供:綠色能源財經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