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綠能中心倡議企業社會責任
2013-06-05 10:07:39

【社科院綠色能源財經研究中心訊】綠色能源財經研究中心4日舉辦「公司治理與企業永續經營」論壇,會計系暨智財所教授蘇瓜藤、財管系主任周冠男、會計系副教授詹凌菁倡議企業社會責任,呼籲公司治理需兼顧企業財務穩健與社會永續發展,為股東與全體利害關係人創造最大價值。

  - 教職員生參與踴躍

綠能中心主任周麗芳說明,近年來企業社會責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CSR)受到各國關注,尤其在美國能源公司安隆(Enron)以會計舞弊手段虛掩財務報表鉅額虧損,導致企業財務危機如滾雪球般蔓延以來,公司治理監管已成為各國金融秩序維護的首要任務。企業思考面向逐漸跳脫企業自身財務獲利的框架,而是如有機體一般,與民眾、社會、自然生態連結在一起,產生交互影響與正向循環的作用。

 周麗芳主任主持「公司治理與企業永續經營」論壇 -

周麗芳表示,公司盈餘獲利與企業社會責任不必然是單一選項,有更多相輔相成的機會。企業社會責任牽涉層面甚廣,遍及企業內部與外部,如勞工勞動條件、職場環境健康、生態自然保育、消費者權益保護、公平競爭、財務公開透明、杜絕賄賂不法等。周麗芳說,短期而言,企業社會責任的落實可能增加企業直接成本,但長期而言,將會為企業及社會帶來直接效益、間接效益與隱藏效益。

周冠男則從「企業社會績效」與「企業財務績效」的角度來談企業社會責任。他說明,看待公司的角度會影響公司治理的選擇。世界各國對誰是企業擁有者,抱持兩種不同看法,一是股東,另一則是所有利益相關者,包含管理者、員工、顧客、供應商等。

周冠男指出企業社會責任的關鍵在於「對企業事業與發展有助益的方法」,也就是企業不能只靠使命感得飽足,企業CSR最終一定需要相對的好處才有可能永續經營,企業社會績效的CSR行為與財務績效間是否相關,成為重要問題。

 周冠男主任主講 -

周冠男說明,落實CSR能降低企業與所有利益相關者的互信成本,不過也有可能對相關股東利益的正面回饋過少。周冠男舉例,若是企業舉辦員工淨灘活動,導致隔天許多員工因太過疲勞而請假休息,影響工作運作,這對環境、企業形象可能是好的,但卻可能減損企業利益相關者的利益。

周冠男舉例,倘若顧客接收到強烈的「企業社會績效」訊息,因此選擇企業產品,提升「企業財務績效」,企業便會選擇採取企業社會責任的措施。以美體小舖(Bosy Shop)宣稱反對動物實驗為例,若是消費者、相關利益者接受到訊息、並認同理念、關心其他面向,那麼顧客會選擇這項品牌商品,意即消費者、相關利益者對於企業CSR的行為有關鍵影響。

詹凌菁認為,包含近來媒體監督力量以及財務報表新趨勢,都引起CSR被重視。他舉國際整合性報告委員會(The International Integrated Reporting Committee)為例,各國均致力促進企業將CSR等非財務性資訊,加入傳統財務報表中,讓社會大眾了解企業短中長期的價值創造、風險管理與資源效率運用。

詹凌菁說,KPMG跨國調查34個國家、全球250家公司的財務報告,發現95%的公司推動CSR,歐洲國家最好,美國、中東、非洲國家也有迎頭趕上的趨勢,亞洲國家的企業進步空間較大。值得關注的是,臺灣企業與歐洲等國家名列同一等級,顯示臺灣企業在揭露CSR報告上有不錯的成績單。

蘇瓜藤鼓勵學生從歷史角度來看企業發展,自從第一家荷屬東印度公司在1602年成立以來,許多環境破壞皆起因於公司企業的獲利企圖。他強調,人活著一定要有良心,人人若能都關注環境、氣候、產品倫理,促進CSR需求,企業才有採取CSR措施的動力,進而創造整體社會價值。他建議政大可以自身做起,提倡不加班運動,進而推廣到私人企業,如此才不會削弱人口質量的永續經營能力。

會計系教授許崇源認為,政府應有責任將企業外部成本內部化,企業承擔環境成本,並由政府建立實質的監督機制。他引用哈佛大學教授Michael Sandel《正義》一書觀點,認為事情須從許多面向來判斷,企業社會績效與企業財務績效是否具有相關性,始終取決於消費者的判斷。

周麗芳表示將持續導入公司治理新趨勢,連結更多教研人員力量,介紹企業社會責任案例,並走入社會實踐推廣。